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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部 电 教 中 心 文 件


建电教(2001)第28号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宣传辅导电视讲座的征订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公布实施一年多以来,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单位广泛重视,并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根据建设部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指示精神,配合今年狠抓建设工程质量的中心任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建设部电教中心决定继续征订发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宣传辅导电视讲座。希望各省(自治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各地质监站及有关单位,以此片为教材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条例》的宣传、学习,为贯彻实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

一、 电视讲座的内容:
第一讲:《条例》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及其重要意义(1.5小时);
主讲人:建设部副部长 郑一军
第二讲:总则、附则、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及有关罚则(2小时);
主讲人: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赵 晨
第三讲: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及有关罚则(2小时);
主讲人: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司长 林选才
第四讲: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及罚则(2.5小时);
主讲人: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质量技术处处长 吴慧娟
第五讲: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及有关罚则(2小时);
主讲人: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司长 金德钧


本电视讲座采用VHS大1/2录像带5盘及VCD光盘(10盘)两种形式,时间为10小时,每种全套定价880元。

二、 订购方式:
  办理方法: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建设部干部学院(建设部电教中心上级主管单位)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惠新支行
  银行帐号:020000 631 902 640 1026
  单位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内 建设部电教中心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19526 68393635
  传  真:(010)68393371
  联 系 人:柯鹤林 王军


建设部电教中心
2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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