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注建[2003]3号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2002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后,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的考试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为方便考生做好考试前的备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发通知如下:
1、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现分为《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共四道考题,其中的一部分考核内容以作图选择题(共30道)的形式列于试卷的最后一页上,考生必须在完成作图的基础上,对选择题作答,填涂答题卡,否则不予评分。
2、《场地设计》作图题共五道考题,其中第一至四题为作图选择题,考生必须在完成作图的基础上,对选择题作答,填涂答题卡,否则不予评分。
3、参加《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和《场地设计》作图题的考生,除需带黑色绘图笔绘图外,还需带2B铅笔和橡皮以便填涂答题卡。
请各地将以上补充说明及时通知考生以便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2004年(参照2003年最新考试安排)
一、
考试科目调整情况
参加2003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大纲及部分科目按调整后的要求掌握,具体是: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原考试大纲中知识题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45个题)和第二科目《场地设计》(45个题)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个科目(共90个题)。已经通过原《设计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只考第46-90题;已经通过原《场地设计》科目的考生,只考第1-45题。未通过或未报考《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科目的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第1-90题。现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替代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时间分别为6小时和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过原作图题《建筑设计与表达》的考生,都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
二、 考试时间安排
|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一
级 |
6月12日
|
8:00-11:30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 13:30-15:30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 16:00-18:00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6月13日 |
8:00-11:30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
|
建筑结构 |
| 6月14日
|
8:00-10:3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6月15日
|
8:00-10:30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7:30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接人事部通知,原定于5月10日-13日进行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3年9月26日-29日进行。
三、考试时,参加考试人员应自带的考试用具是:
1、作图科目:计算器(不带有录入功能的)、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1#绘图板、绘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钉书器、2#
绘图板、比例尺。
2、非作图科目:钢笔、2B铅笔、塑料软橡皮。
四、报名办法
1.首次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申请表,如实填写考试申请表(表上需贴报名者近期免冠二寸同底版照片两张)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持报考者学历证书原件、进修证明原件、反映设计业务和职业道德的证明文件(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还需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手册》)、身份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同底版照片两张,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非首次报考者(2001年9月底以前参加过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人员)可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请表,经单位同意后,由单位统一持报考者的考试申请表(表上需贴报名者近期免冠二寸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者身份证明原件、2001年度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3年2月10日-2月14日(见各省市具体通知)
报名地点: 各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六、 关于考前辅导
为配合本次考试,建设部干部学院(建设部电教中心)举办考前辅导班或参加网络教学培训(可进入在线课堂),报考人员可报名参加。地点: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8319526、68393635
|